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未授权予总经理的公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 若按照《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1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 应当视需要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