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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0030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七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