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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000722)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方式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 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 85%股权、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湖南湘投清水塘 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8%股权,同 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