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000722) - 董事会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 85%股权、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湖南湘投清水塘 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8%股权,同 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 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