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汇(30050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重组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或拒绝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行其 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期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