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汇(3005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者"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 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 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