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000962)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用于规范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 程序、职业道德规范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子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第四条 审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 监督,向公司党委、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 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内部审计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三 重一大"决策及实施情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相关资料; (二)检查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经营情况等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现场实 物勘察; (一)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宣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