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3016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公 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 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 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 ...

Tongyu Advanced Materials (Guangdong) Co., LTD-同宇新材(3016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