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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做到资 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