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30163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或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