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301630)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增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同宇新材料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 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 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公司董事长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当然成员。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