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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麾信息(6051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删除[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