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本 指引")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