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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0027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内部其他对公司重大信息可能知情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 部门或本单位内部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其主要职责包括: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接触、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