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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00271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公司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 内审人员应具有审计专业职称,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 得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 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为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公 司应当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等情况, 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