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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002718)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审议。 第三条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 股东会审批。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