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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0027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 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在被提名前, 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