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日清食品(01475)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NISSIN FOODSNISSIN FOODS(HK:01475)2025-08-26 08:31

NISSIN FOODS COMPANY LIMITED 日清食品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475)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日清食品有限公司(「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乃根據香 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而編製。 組成 會議次數及程序 - 1 - 2. 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委任,且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委員會大多數成員須 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應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加入提名委員會。 3. 委員會主席應由董事會委任,且必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 1. 委員會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根據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組織章 程細則」)成立,自本公司股份於聯交所上市當日起生效。 成員 秘書 4. 委員會可委任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或任何其他具備適當資格及經驗的人士為委員 會秘書。秘書負責保管完整會議記錄。 13. 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應包括: (a)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面) 、協助董事會編制董事會技能表,並就任何配合本公司企業策略的董事會 建議變動提出建議; (b) 物色符合資格擔任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