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达(6031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促进公司效益的增长,实现股东利益 最大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以及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 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与发放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 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 分披露。 第六条 董事分为:(1)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2)在公司专职工作的 董事;(3)独立董事。 (一) 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