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泛亚微透(688386) - 泛亚微透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 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