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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拟定、审查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任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