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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仅董事会 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投资者关系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证券事务相 关工作。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