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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3007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指 定联络人、各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各部 门和控股子公司,并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