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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300721)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编 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 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 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第五条 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报送统计报表的单位向公司索要统计报 表或涉及销售收入、利润等敏感信息的资料,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依照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