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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3007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怡达化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管理等 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1 怡达化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提名人和候选人应在拟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