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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30034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