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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3003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 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 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 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 照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