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制度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 第一章 | 总 则 - | 1 - | |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 1 - | | 第三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 2 - | | 第四章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 6 - | | 第五章 | 监督及处罚 - | 7 - | | 第六章 | 附 则 - | 8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