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4 | | --- | --- | | 2 | 1 | | œ | 1 |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南大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聘任 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