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问责范围 1 | | | 第三章 | 问责方式 3 | | | 第四章 | 问责程序 4 | | | 第五章 | 附则 | 5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 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