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不锈(603878) -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公司原则上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为其他任何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一定应具有可 执行性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条件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风 险,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相关 证券监管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苏武进 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统一管理、 集中控制、有序理财、防范风险。 第五条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七)没有其他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