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多伦科技(603528) - 多伦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董事会或董 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 内幕信息及未经信息披露的内容。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