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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不锈(603878) -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项目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 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项目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项目投资事项。 超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的项目投资事项,董 事会应当提出预案,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八条 对于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但拟投资项目涉及关联方交易 的,且根据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项目,需报请 股东会批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项目投资是指在公司内部,为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而 新设立的投资项目。按其性质划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更新改造 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 下同)的一切项目投资行为。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公司项目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