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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不锈(603878) -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提名委员 的过半数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