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磁业(30114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公司董 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应有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决策程序、 议事规则等,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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