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6012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1 第一条 为规范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制定《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 退休、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的相关信息; (三) 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