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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6012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USISHUSISH(SH:601231)2025-08-26 10:5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行。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设立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 门委员会已分别制定了工作细则,其议事规则按对应工作细则执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 董事会日常事务。 由公司职能部门向证券部提交议案申请并准备相关议案,经分管 领导同意且证券部审核后向董事长报告。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 在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前,由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与董事充分沟 通并征求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