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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 应当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 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为规范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 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 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 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 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 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