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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 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管理及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名单和信息的 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的具体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