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 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总经理,除指明常务副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之条款外,其 他均泛指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经 营层。 第二章 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常务副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工程 师一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但兼任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 总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六条 公司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