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界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