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不锈(603878) -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决策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资产处置决策程序,增强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在保障 公司财产安全的同时,提高资产运用效率和决策效率,根据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资产处置行为: (一) 收购、出售资产是指公司收购、出售企业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财 产权利的行为; (二) 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是指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进行的固定 资产投资; (三) 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以对其他经济实体实施控制或影响为目的的股 权投资。 (四) 为公司融资进行的资产抵押。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三条 董事会的决策权限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对外投资、收购、出售、置换的, 以其累计数计算对外投资、收购、出售、置换的数额。 (二)资产抵押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50%;公司在12个月内分次进行的 资产抵押,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经过董事会批准的资产处置行为,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 同和协议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