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 关情况。 除出现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外,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出现下列 情形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