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 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以现金、实物、股权、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 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股(产)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 公司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见附件),明确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 实行分类监管。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不得投资;列入负面清单特别 监管类的投资项目,应报国资委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同时按照《公司章程》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实施。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内容 保持相对稳定,并将适时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