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报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