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 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