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300126) - 与实际控制人亲属交易管理制度
与实际控制人亲属交易管理制度 为保证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亲属及其控制的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允、公开的原则,在确保上述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实际控制人亲属,是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 内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包括拟制直系血亲及拟制旁系血亲)的家庭成员,以及属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交易,是指发生转移资源或者设定权利义务的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实际控制人亲属交易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