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3001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 露和股东权利维护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 者、敬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基础上,积极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三)平等性原则。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