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3001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证 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 公司)都应适用本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