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30012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使用募 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 行。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纵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实 ...